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4]79 号)中相关规定,实施已满5年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审核。同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护开发区周围受影响利益群体,现公告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区、南区和西区三部分,总面积16.02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北合庄村东边界,东至规划经五路,北起规划纬三路,南至规划纬八路。面积为489.91公顷。南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规划发展三路,东至规划东环路,北起规划皮革二路,南至市场路。面积为730.61公顷。西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北苏镇镇域边界,东至规划东环路,北起明秩村北边界,南至规划南环路。面积为381.95公顷。产业定位:医药化工产业园(北区):重点发展医药化工,打造华北医药(大健康)产业基地。皮革产业园(南区):重点发展皮革产业,打造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牛皮革之都。新兴产业园(西区):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打造中国北方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科技产业基地。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于畅
联系电话:1553016224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昊
联系电话:15932217627
邮箱:5307210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发表与工业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yIrenovUQ0-Rv9XeQKyHw
提取码: x49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自公示之日起,在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2.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