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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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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3】248号)文件精神,在履行相关定价程序的基础上,现将我县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重新予以核定,具体如下:
一、保教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1200元(含住宿费)。
二、执行时间及期限: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
三、相关要求:
1、保教费按月收取;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中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
3、“退费”执行“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中第十一条之规定;
4、落实新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并向幼儿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5、建立收费台账,并按要求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无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无极县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