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字体: 】    打印
无极树人学校:
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3】248号)文件精神,在履行相关定价程序的基础上,包括:审核你校办学资质、审核你校近三年办学成本、家长座谈、县政府常务会通过等,现对你校学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33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500元。以上学费均包含住宿费。
二、执行时间及期限: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
三、相关要求:
1、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执行“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中第四条、第六条之规定;
3、“退费”执行“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文件”中第十一条之规定;
4、落实新学费标准公示制度,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5、建立收费台账,按要求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无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无极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