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区、南区和西区三部分,总面积10.00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北合庄村东边界,东至经二路(含东侧飞地),北至东西侯地,南至北家庄村地,面积为256.3公顷;南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规划发展三路,东至规划东环路,北至皮革二路(含北侧飞地),南至市场路及南侧部分区域,面积为452.3公顷;西区规划范围四至:西起北苏镇镇域边界,东至规划东环路,北至北环路及明秩寺村地,南至纬七路,面积为290.7公顷。
二、规划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景龙
联系电话:139318926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5511605919
邮箱:5307210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发表与开发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6FvCtrYH5uIVlHd2dL8pA
提取码:1uk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自公示之日起,在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2.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