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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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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审批时间。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优化审批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5个工作日(企业设立1.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并使用核名目录库,并逐步开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6月底前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5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间压缩至13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到14个工作日以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15个、7个工作日以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改革审批制度。精简取消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审批前置条件,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在我县经济开发区探索试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土地出让时明确地块的投资、能耗、环境、规划建设、亩均税收等标准和操作指引,经“一窗受理”后,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期间由开发区管委会予以跟踪服务,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
 
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抽查结果全部公开,避免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现象发生;建立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民营企业轻微违法首次不罚制度,切实解决以罚代管的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越权、随意执法,慎用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对企业采取停电、停气等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严禁环保“一刀切”,在全县开展精准化、差异化错峰生产,最大限度实现大气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双赢。
 
提供便捷服务。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和机关“效能革命”,继续实行县领导包联企业机制,县四大班子领导直接联系帮扶民营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全面摸底、建立清单、合力解决。在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绿色通道”办公室,对县领导分包项目和包联企业全部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发放绿色证书,实行全程“保姆式”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协调办理各种手续。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70%事项网上可办,网上申报、受理、办理、反馈全程在线。推行“最多跑一次”,聚焦民营企业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材料、精简环节,实现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