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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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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三、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材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4、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
6、规划条件
7、土地估价报告
8、需要提交其它的资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主办科室审核—主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报县政府审批—缴纳费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土地出让金
据土地估价结果、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六、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七、办公时间:9:00-12:00 2:30-5:30
八、办公地址:无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九、办公电话85585214
十、监督电话:85580063(纪检室)
注:未标明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