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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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河北牧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方便汤料、火锅底料及食用油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1-86500190

通讯地址:无极县智慧街11号

邮编:05246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无行审环批〔2021〕62

 

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河北牧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方便汤料、火锅底料及食用油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河北牧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河北牧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方便汤料、火锅底料及食用油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研究,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内容进行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高头回族乡西高村村西,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0'34.884",北纬38°7'8.957"。项目北侧、西侧、东侧均为农田,南侧为乡村路,隔路为农田。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7%。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部占用废弃厂房,不新增占地,其中改建生产车间1座,面积5000平方米,办公室2间,面积96平方米。拟建设方便汤料、火锅底料及食用油脂生产线1条,购置设备包括不锈钢熔炼炉、定量灌装机、压滤机、粉碎机、天然气导热油炉、炒锅、冷却罐、灌装机、包装机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到年产方便汤料2000吨、火锅底料1000吨及食用油脂1000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循环水池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循环水池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用水、冷却水补水及真空泵循环水池用水,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废气,熬油、精炼、脱色、脱酸工序产生的油烟、异味,油渣分离、过滤工序产生的异味,调配、熬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异味,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白土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熬油、精炼、脱色、脱酸工序产生的异味和油烟采取“真空泵随管道抽至冷凝器,经冷凝回收后形成油水混合液,经隔油池处理后,再经循环水池过滤,不凝气经电捕集器处理后引至电捕集器处理后引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油渣分离、过滤工序产生的异味采取“负压系统/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同污水处理站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调配、熬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异味采取“集气罩收集后先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同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管道收集+风机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白土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的治理措施;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t/h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t/h天然气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t/h蒸汽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污染物主要为未收集的H2S、NH3、臭气浓度、颗粒物,采取不设置原料库,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和油、气输送管道均采用密闭设备,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成品仓库内不长时间储存成品。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使用天然提取物除臭剂喷洒和车间密闭措施后,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排放的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白土投料间采取密闭措施,未收集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油渣分离、过滤工序产生的油渣,脱色工序产生的废白土,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油渣、废白土统一收集外售;废树脂收集后由设备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给肥料生产厂家;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外售给肥皂生产厂家;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外售。

三、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河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书,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360t/a,NOX:1.798t/a。

四、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平面布局、建设规模、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如果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投产(投入使用)前,应当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规定完成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一并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七、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八、请你单位接到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及批复意见(原件)报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无极县分局。

 

 

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