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专题1 > > 行政执法公示 > > 事后公开 > > 部门 > > 无极县水利局 > > 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0-05-12    
【字体: 】    打印
2020年1月8日夜,无极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滹沱河河道内(郝庄段)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并在无极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当场查扣车辆8辆。经调查,系藁城樊xx涉嫌在河道内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当事人于2020年1月23日到无极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做了询问笔录,对自己组织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供认不讳。以上认定的事实,违反了《石家庄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依据《石家庄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及《石家庄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罚执行标准》第三十九对樊xx处罚款壹万元(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