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无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无极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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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函〔2024〕9号
 
无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无极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无极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无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无极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河北省加强土地储备监管若干规定》(冀自然资字〔2022〕74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安排等,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加强土地储备监管,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期限
本计划的期限为一年(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计划实施过程中,条件成熟但不在计划范围内或因条件变更不再实施的地块,根据具体情况可在本年度中期予以适当调整,并重新报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储备总量和布局
2024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总规模为136.3187公顷(2044.78亩),其中经济开发区北区31.6727公顷(475.09亩)、经济开发区西区34.3358公顷(515.04亩)、经济开发区南区8.0099公顷(120.15亩)、里城道工业区4.8808公顷(73.21亩)、主城区57.4195 公顷(861.29亩)。
四、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做好计划公示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体向社会公开,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透明度,并按要求做好储备计划相关信息备案工作。
(二)强化计划执行
有关乡镇、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服务发展上来,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筹措落实资金,加快征拆安置等前期工作,以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土地储备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保障土地供应顺利进行。
(三)有效落实巡查管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储备土地的巡查,严格落实好管护责任,进一步完善日常管护措施,提高管护水平,发现有侵占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应及时制止、查处,防止发生非法使用,合理临时利用不得影响土地供应,确保有效管护储备土地。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