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无政办函〔2024〕8号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重点救助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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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办函〔2024〕8号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免除重点救助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的通知
城乡居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9日起,免除重点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低保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及项目:
全县享受待遇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
以上人员在无极县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享受免除普通骨灰盒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免费提供普通骨灰盒1个)。普通骨灰盒按300元标准计算,若丧属选择300元以上的骨灰盒,则按300元进行补贴。
二、费用免除方式
凡享受免除普通骨灰盒费用的,丧属需持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无极县殡仪馆审核无误后,直接办理免费手续并予火化。丧属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逝者以及丧属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证。
三、资金来源
免除重点救助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县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末根据县民政部门提供的单据及时拨付惠民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居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免除重点救助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的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城区居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惠民政策。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免除重点救助对象普通骨灰盒费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