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一、机关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推动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县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负责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外来物种防控管理。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标准。拟定全县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定点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县本级政府农业涉外事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区域性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内部审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农村综合改革等重大问题调研;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三)农村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中心村、空心村建设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督导检查和考核。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统筹负责全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牵头拟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美乡村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指导督促和美乡村建设任务落实。
(四)发展规划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协调推进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 经济运行情况,指导促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拟订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棉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五)农经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贯彻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推进农垦改革;承担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组织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
(六)科技教育股。拟订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牵头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牵头筹办相关农产品交易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
拟订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及农业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农膜、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负责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规模化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开发、推广工作;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七)安全生产监督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强县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涉农信用体系建设。
(八)农业管理股。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县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负责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农机作业协调调度、信息服务等工作;落实国家农机购机补贴、农机深松作业等相关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等有关工作;对在用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九)畜牧兽医水产股。负责拟订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订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和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饲料饲草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牵头实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奶源发展计划,科学安排生鲜乳的生产、收购布局;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生鲜乳收购价格;监督管理生鲜乳收购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奶站标准化建设;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服务和质量安全工作。
负责拟订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负责渔业统计监测及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
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建设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
(十)乡村振兴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典型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推动县内革命老区重点村建设和乡村发展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健全和落实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
三、办公地址:无极县建设路12号
四、办公时间:除节假日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30--5:30(夏季)
五、联系方式:85571141
六、负责人姓名:刘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