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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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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四)负责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服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林畜水、经贸商务、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六)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
(八)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考评考核,负责对有关单位派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的协调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九)负责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
(十)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信息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编目和定期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在危及 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智慧城市、 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全县数据资源采集、存储 使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拟订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的目录制定、归 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十五)负责县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县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和党政机关信息化应用建设指导,负责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出各部门统筹安排县级信息化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建议。
(十六)负责全县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数据资源产业发展;负责数据资源相关技术研发、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实施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及督察工作;承办法治考核工作。
负责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下放、取消、调整以及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和办事指南,负责全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调整和规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互联互通。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投资项目股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各设区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
(三)商事登记股
负责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项登记业务;负责委托至各个乡镇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的日常指导工作;负责委托至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的企业登记业务日常指导工作;负责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任务推进落实工作。
(四)市场服务股
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核发。
(五)社会事务股
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校车使用许可。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殡葬设施建设审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认定。
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负责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负责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补证及注销备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市委托)。
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市委托);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县本级及市委托);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县本级及市委托);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 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县本级及市委托);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六)交通运输股
负责公路超限运输许可;负责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在内河通航水域 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负责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负责涉路施工许可;负责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负责道路 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负责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道路客运、负责货运车辆营运证配发;负责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七)环境保护股
负责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排污许可。
(八)安全生产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 营备案证明;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 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市委托);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市委托);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委托)。
(九)农林水务股
负责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蓄滞 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取水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渔业捕捞许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渔业船舶国籍登记;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 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 野生动物审批。
(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协调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整理上报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信息;负责无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的招标报建工作;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数据资源管理股。
负责拟订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 全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提出数据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协调解决数据资源发展、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推动及有关项目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数据资源重点项目布局,研究拟订数据 资源管理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负责推进智慧无极建设,负责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拟订县级信息化项目及资金计划。
组织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的目录制定、归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开放;负责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级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开放、存储系统运行维护。
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 增值服务应用,指导数据资源创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行业、企业数据应用;负责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数据产业发展;负责数据相关技术研发、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电子政务和机关办公信息化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推动全县网络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县应用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负责县电子政务网络等内外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网络、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社会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智慧城市政务服务等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点:无极县千山东路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2:30—5:30(夏季)
联系电话:0311-85580977
负责人:赵保民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