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粮改饲项目承办单位: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粮改饲项目工作,按照《2026 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和《无极县2026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国家粮改饲项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高产稳产饲草基地建设,保障肉牛、肉羊和奶牛等饲草料需求。根据《2026年中央粮改饲项目储备指南》的要求,粮改饲项目实行整县推进,2026年粮改饲项目下达我县的任务为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收储面积2.8万亩、收贮重量7.1万吨、补助资金420万元。
- 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8月10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主体:县域内符合要求的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以下简称收储主体),由以上收储主体自主申报。
(三)申报条件:
粮改饲项目由收储主体自主申报,养殖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县域内规模奶牛、肉牛、肉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符合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对畜禽养殖场的要求;有青贮池或青贮存贮设施。2.养殖场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标识代码。3.养殖规模: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200只以上,马、驴等其他草食家畜养殖场年出栏50匹以上,以出栏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准。
三、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支持环节:补助资金用于全株玉米青贮等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以实际收贮量为标准,对全株青贮玉米饲料等优质饲草收贮主体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每吨优质饲草补助标准按照补助资金总量420万元与实际收储数量测算确定每吨最高补助资金数额(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每吨最高补助不超过60元。
(三)补助方式: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与第三方测绘公司对2026年的青贮饲料实际收储量进行测量核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拨付到收储主体负责人的社保卡中。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申报补助,不得随意扩大补助范围,不得变更实施主体。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
粮改饲项目收储主体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对畜禽养殖场的要求,自愿申报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书,明确承诺对上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同时,保证完成申报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和储存数量任务的承诺。
2、申报表如实填写(电脑打印),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申报表需要加盖项目单位所在村委会和所属乡镇政府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养殖场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养殖场备案表和企业法人的社保卡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4、绘制场区平面图,明确标注办公区、饲养区和青贮池在场区的位置,对青贮池编号并标注青贮池的长、宽、深和容积。
5、肉用家畜需提供出栏检疫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6、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与养殖场签订的青贮饲料供货合同。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26年8月10日以前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饲料站。地点:无极县政府东院四号楼三楼327室,联系人:杨建立,联系电话0311-85571141、17732181320。
(二)评审程序及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对收储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合格后,在无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