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组织协调。《无极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定县交通局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生态环境、数据和政务服务等部门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
(二)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完善制度保障。2025年11月7日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的意见》,建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部门职责、会商流程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各部门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络人,搭建起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为部门联动监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定期召开会议,细化工作部署。2025年11月6日、12月10日召开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三部门联合会商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商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方法,并研究制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监管工作衔接顺畅。
(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规范行业秩序。2025年11月26日,县交通局、生态分局成立联合执法组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重点等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备案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排查非法拆解机动车、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等问题,建立完善了检查台账,有效规范了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行为和秩序。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对无极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通过对工作推进、会议纪要、相关制度等资料检查,认为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合格。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
无极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