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司法局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拓宽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监督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聘3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无极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熟悉乡镇工作的网格员、热心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公民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2.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意见并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在无极县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法律行业工作背景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
5.无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2.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积极向司法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6.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3年,可连续聘任2次;每年年终,县司法局组织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不予续聘或解除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4月3日。
2.报名方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等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需如实填写《无极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个人自荐表》或《无极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将有关资料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无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fzjd@163.com。
(二)审查和公示
县司法局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拟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选定和选聘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被选聘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由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聘用,颁发聘书。
(四)公布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在无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其它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县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推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联系电话:0311-85570148,联系人:李军伟 。
无极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