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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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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药监管工作,彻底排查禁用农药“百草枯”散落问题,规范高毒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要求,严厉打击并依法顶格处理以下三种行为:销售“百草枯”(包括膏剂,水剂)及其他禁用高毒农药的;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及中药材的;私存百草枯及禁用高毒剧毒农药不上缴的。
为方便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并举报“百草枯”及高毒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县生产企业不非法生产、经营门店不违规销售、农户不使用并能自觉上缴散落和私存在家中的“百草枯”等禁用农药。无极县农业农村局设立举报电话:0311-85571141;对举报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经查实,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