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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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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抓好全县“双创双服”活动安排部署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新城、魅力无极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县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切实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以强烈的政治自觉高质量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各单位要把开展“双创双服”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双创双服”活动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推进“4+4”现代产业发展作为“双创双服”活动的重要支撑和实践载体,以“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为活动主题,突出“创新竞进、协同融合、改革开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紧紧围绕各专项工作方案,抓实每个环节、落细每项工作,在全市争先创优。
(二)以严格的工作标准构建利企惠民长效机制。以部门职能分工和属地主体责任为基础,构建协调推进机制。重点衔接、落实好全市“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和各专项行动(工程)实施方案,构建我县方案体系,做好分包帮扶和各项工作推进,及时完成省、市交办事项、工作部署和分解任务,认真落实好上级各项利企惠民支持政策,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有针对性破解困难问题。创新创业,解决市场主体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创新创业平台配套承载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服务发展,着力解决政企信息不畅、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能源保供偏紧、环保压力加大、关键人才技术缺乏、市场拓展途径偏少等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难题,破解项目用地、融资、环保、生产配套等瓶颈制约;服务民生,重点解决住房、供暖、养老、教育、人居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优化环境,重点解决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企业减负不明显、营商环境不优等问题。
(四)以严实有效的压力传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总体时间安排上,即时落实分包领导、责任人及工作专班;3月份开始,各工作专班与市对口工作专班对接、各分包人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接,进入问题协调解决、平台和工程推进实施阶段;年中,进行半年总结回顾与整体督导调研;10月份力争各专项活动任务完成80%左右;11月份启动总结评估、下年思路谋划。专项活动推进中,要根据各专项方案内容特点,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全程清单管理,既要保证进度要求,更要注重质量效果,确保活动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目标任务
(一)创新创业水平显著提高。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市场主体净增3700户以上;争取3年内建设1个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立2家统一规范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其中新培育建设1家,在原有基础上规范提升1家;积极建设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上。
(二)实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服务企业方面,以6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和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开展帮扶企业活动,推动盈利企业做大做强、微利企业提质增效、困难企业扭亏脱困。服务项目方面,以15项省市重点项目为重点,帮助项目解决谋划筛选、前期跑办、建设推进、投产达效等遇到的困难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部署实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冬季清洁取暖、城乡特困人员救助、社区和居家养老、学前教育普及、中小学校舍提升、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公用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厕所改造、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秩序整治、便民市场建设、公园绿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公立医院改革、食品药品安全20项民心工程,确保年内见成效、群众得实惠。
(四)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效,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开放环境等五大重点领域,将年度攻坚重点聚焦到6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提升窗口服务、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公平高效、便企利民的营商环境。
三、推进重点和任务分工
(一)以平台培育为重点,推进创新创业
1.市场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编制“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功能,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年净增市场主体3700户以上。(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2.“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培育,鼓励骨干企业加强与国家各类创新机构合作建设特色“双创”基地,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争取3年内建设1个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大力推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新型孵化器建设,鼓励孵化器加强与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延伸服务,强化管理。(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4.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突出政府引导,注重特色培育,开展全程帮扶,建立2家统一规范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其中新培育建设1家,在原有基础上规范提升1家。(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5.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具有成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6.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完善双创基地公共设施,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年内认定县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力争建设市级示范基地1家。(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二)以三类企业为重点,精准服务企业
7.精准服务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切实解决全县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60家工业企业、“4+4”现代产业中工业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8.精准服务重点服务业企业。在省确定精准帮扶我县1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基础上,再筛选确定一批“4+4”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服务业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9.精准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服务8家重点企业,积极培育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内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三)以项目建设三环节为重点,全程服务项目
10.精准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前期项目各类手续,重点保障新开工和续建项目亟需的土地、资金、技术等关键要素,强力解决制约项目施工建设的各种干扰,协调帮助企业做好计划竣工项目的水电气暖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早竣工、早验收、早见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四)盯紧民生关注焦点,实施重点民心工程
11.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城市危房(C、D级)改造,规范城中村改造,全年完成87套棚改开工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6月底前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3.住房制度改革工程。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相结合的住房租赁体制;出台我县租售并举新政,建立租赁网络平台;2018年向社会购买公共租赁住房84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4.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一律推广使用洁净型煤、优质煤等清洁燃料。(牵头单位:县清洁能源办公室)
15.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不低于9516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不低于5720元/年,将符合特困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6.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市统一安排部署,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7.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确保年底前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3%。(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8.中小学校舍提升工程。着力解决我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不完善、教育资源短缺等问题,年内新改扩建校舍面积196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9.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构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强县工程,全年开展各级各类培训1340人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160人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0.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管网改造和服务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县城供水水质、燃气气质公开,推动燃气服务标准化及供热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运营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企业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推进公用事业向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1.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3%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22.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4%;已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厂规范、达标、稳定运行,所有污泥全部实现达标处理处置,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3.城乡厕所改造工程。县城内新增3至5座高标准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争取达到80%。(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区、县美丽办负责农村)
24.公共交通建设工程。加快推进津石高速征拆工作,为工程顺利开工和实施提供保证;完成正港线千山路贸易街至水务局段大修工程,提升通行质量;易官线赵户村至东罗尚村段、定浚线东北环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力争进入实施阶段,并按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新改建农村公路29.4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25.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26.便民市场建设工程。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为导向,不断提升便民市场服务品质和服务功能,完成新建或改建便民市场数量不少于3家,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27.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新建、提升公园游园4个,新建提升绿地5万平方米,植树1万株,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小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8.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书报阅读、影视观赏、艺术普及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全年“六进”演出场次达到110场以上,大力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29.公立医院改革工程。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通报主要监测指标。(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30.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制定《无极县“食药安全,诚信河北”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成果,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以6个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宣传贯彻落实《石家庄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政策落实督察,梳理已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创新性政策举措,形成制度化成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大督查办公室、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
开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
开展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审批环节,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制办、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开展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增强开发区承载支撑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帮办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增强开发区活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人社局)
开展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解决窗口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行政审批局)
开展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守信(失信)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在完成全县各专项工作方案规定任务的同时,筛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谋划推进一批民生实事。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双创双服”活动暨“4+4”现代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统筹推动“双创双服”活动和“4+4”现代产业发展工作。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上级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活动推进。实行月督查、季调度、年考核,各级责任单位实行月推动、月例会,统筹工作推进;每个企业、项目明确分包领导、具体责任人,每个平台、工程成立推进专班,各分包责任人与对口帮扶企业、项目业主加强衔接沟通;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形成长效推动制度。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督查问责。各专项活动牵头单位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月底前完成问题摸排汇总,提出整改方案,逐项开展整治。县大督查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把“双创双服”活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力、作风拖沓和贻误工作的,坚决追责问责。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及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