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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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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工业企业
“亩产论英雄”
用地要素配置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加快发展我市“4+4”产业为目标,按照“亩产论英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用地要素保障能力,科学合理配置各类用地要素指标,优先保障优质项目建设,严格限定项目投资强度,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加快实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
(一)完善项目综合评价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制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并组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发展前景等因素,科学设置“亩均效益”评价指标。
(二)根据评价结果严格分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县区政府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招商项目的汇总筛选,并按“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对项目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项目质量高低进行分类分档,对高质量产业项目(不应超过总项目的20%),用地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优先供应,保障优质项目建设。
(三)严格限定项目投资强度。按照国家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省级园区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的标准,对项目投资总额、占地面积和年度投资及占地情况进行审核,达不到标准的,核减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
三、完善用地要素指标配置方式
(一)切块下达用地要素指标。对中心城区、“新三区”及没有后备资源的县,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状况、税收贡献、用地效率以及用地需求等情况,科学测算,综合确定分配占补平衡指标数量;同时每年年初预分切块下达用地计划指标。各类用地要素指标要优先保障筛选的高质量项目用地需求。
(二)加强各类指标使用审核。项目完成用地组卷报批、挂钩使用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时,根据项目管理范围,省市重点项目由市发改委、招商项目由市投促局、其他项目由县区政府出具项目投资总额、占地面积以及年度投资强度的说明,投资强度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挂钩使用各类用地要素指标。
(三)强化征地供地时限要求。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下达后,应在45日内完成组卷报批,未按期完成的,收回各类用地指标;省下达征地批复后,45日内落实征地补偿、完成供地手续。
四、加强后期跟踪考核评价
建立完善项目后期跟踪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通报,对项目存在“虚假胖”现象,实际投资总额达不到要求或实际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该县用地计划指标和占补指标,同时并由项目申报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做出说明。
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一是市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和对各自领域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优质项目建设和工业产业发展。二是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推进“亩产论英雄”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