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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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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石卫办法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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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局,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和《石家庄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计生服务,根据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和《石家庄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解决好市场主体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标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对标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开展卫生计生政策创新完善、降低企业成本、推进项目落地、加强诚信建设等专项行动,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快速度、降低门槛、强化帮办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卫生计生透明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政策创新落实不够、企业减负不明显、项目落地不便捷、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政策、制度和规章得到清理废止,有利于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修订出台;
(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较大幅度下降,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三)政府诚信建设得到加强,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环境良好。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全面梳理卫生计生系统在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开放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优化提升。
(一)完善创新政策措施
1.全面宣传解读政策。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方位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政策解读宣讲,开展送政策下基层、入企业活动,深入解读有关政策条款,帮助基层、企业准确了解政策和用好政策。(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2.开展现有政策梳理。全方位梳理已出台的涉及卫生计生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政策措施,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破除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牵头处室:法监处、办公室;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3.研究制定创新性政策举措。在降低卫生计生服务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等方面,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创新举措。(牵头处室:法监处、办公室;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4.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巩固市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整治经营服务收费,规范卫生计生行业收费。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面取缔对市场主体的违规收费。(责任处室:财务处、医政处,中医处)
(三)提快项目落地速度
5.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照后减证”为重点,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许可、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许可审批业务系统的有机衔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牵头处室:法监处;责任处室:医政处、妇幼处、科教处、中医处、家庭发展处)
6.开展问题集中整治。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提价等问题开展整治,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责任处室及单位:财务处、法监处、医政处、机关党委,中医处,市卫生监督局)
7.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发展推广电子政务,全力打造“一网办理,只跑一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和公共卫生服务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并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推动政务服务提质提效。到2018年底前,将市卫生计生委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办理。(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四)加强诚信建设
8.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诚信建设,集中整治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9.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卫生计生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记录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牵头处室:法监处;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10.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守信(失信)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牵头处室:法监处;责任处室:委机关各处室)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2月-4月)。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要求和责任处室、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1月)。全面开展情况大排查、政策大梳理、问题大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全面总结评估,形成全面客观的总结报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各单位及委机关各处室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严格督查问责。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通过全面督查与抽样督查相结合、书面报告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推动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工作透明度,使人民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