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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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办函〔2021〕2号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极县2021年春季城乡垃圾
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无极县2021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无极县2021年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巩固我县“四城同创”创建成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河道两侧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全面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目标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河道水渠、连村路等沿线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部位,进一步完善环卫清扫保洁管理机制,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管理,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垃圾排查清理整治。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两县交界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各类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彻底清除;全力对遥感监测的垃圾点位进行清理整治;对道路草丛护坡、河渠两侧等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整治;达到城乡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堆、白色污染及各类杂物。
(二)分类规范处理垃圾。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对危险废物按规定由有资质单位单独收集处置;对建筑垃圾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集中处理;对其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
(三)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主要道路管理,及时清理道路两侧杂物,特别是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物。加强县乡道路、村庄(含城中村)道路清扫和周边区域保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在气温回升后适时开展春季“洁城行动",对城区范围内快车道、慢车道、便道等,进行全面冲洗。根据天气情况开展湿扫、洒水作业,提升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水平。
(四)建立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要完善一体化作业模式,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卫作业体系,全流程实现城乡环卫作业的规范化、体系化管理。坚持清管并重,建立垃圾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落实环卫作业人员,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原则上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保持保洁队伍稳定。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使用露天收集池。
(五)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继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采取动静结合、定期通报、督办整改和行政问责等方式,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与管理经费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27日——3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任务抓紧调查摸底,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整治措施。对具体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4月1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按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巩固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整治活动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乡镇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无极县2021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春季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责任到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抓住整治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追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浓厚氛围,促进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和具体化,明确分工,明确进度,落实责任,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的现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考核。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检查频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写台账,点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理顺管理体制,界定管理智能、执法权限,形成依法管理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乡规民约,建立健全环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