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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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极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无极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无极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
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2021年3月9日我市众鑫大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落实3月18日召开的全省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消除全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石家庄市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采用外墙外保温建造形式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包括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
(一)隐患排查内容
1.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B1、B2、B3级或B~F级)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
2.外墙保温系统防火构造措施(水平防火隔离带、空腔结构防火封堵、防火构造层)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要求。
3.幕墙外饰面是否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如铝塑板等)。
4.穿墙管、穿墙管井四周封堵是否符合《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要求。
5.穿外墙外保温电气管线是否采取有效防火防护措施。
6.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否存在裸露、开裂、起鼓等现象。
7.其他燃烧性能安全隐患。
8.其他结构安全隐患。
(二)隐患等级分类
根据国家不同时期规范标准、规定对外墙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的不同要求进行隐患分级。高风险隐患共8类:一是设计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之前,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B2、B3级或D、E、F级)且未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空腔结构防火封堵或防火构造层的建筑。二是设计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2015年4月30日,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或未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空腔结构防火封堵或防火构造层的建筑。三是设计时间为2015年5月1日之后,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所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或未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空腔结构防火封堵、防火构造层的建筑。四是幕墙外装饰面层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如铝塑板等)的建筑。五是外墙外保温材料采用可燃(B2级或D、E级)、易燃(B3级或F级)材料,外墙外保温系统裸露、起鼓面积大于1m2的建筑。六是穿墙管、穿墙管井四周未封堵或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封堵的建筑。七是穿外墙外保温层电气管线未设置有效防火防护措施的建筑。八是其他可能产生火灾事故的建筑。一般风险隐患建筑共2类:一是外墙外保温薄抹灰系统开裂宽度小于10mm或起鼓面积小于1m2的建筑。二是安装空调、广告牌、灯箱等在外墙开凿孔洞未用不可燃材料严密封堵的建筑。
(三)隐患治理措施
对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建筑物,按照以下三种情况分类治理:一是对外墙外保温材料、幕墙外饰面板或防火构造(防火隔离带、空腔防火封堵、防火构造层等)不符合当时建设时国家规定、标准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拆除保温材料不达标部分,整体按照现行规范标准改造治理。二是对外墙外保温材料、幕墙外饰面板或防火构造符合当时建设时国家规定、标准规范要求,但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按照论证意见改造治理,确保符合现行防火规范要求。三是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装饰面层破损、起鼓面积大于1m2的,穿墙管、穿墙管井四周未封堵或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封堵的,以及穿外墙电气管线未设置有效防火防护措施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进行改造治理,确保符合现行防火规范要求。对存在一般风险隐患的建筑物,应采用不可燃材料对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起鼓部分和外墙开凿孔洞进行更换、封堵、包覆。存在脱落风险的,应立即予以加固,确保安全耐久。今后各地禁止使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粘锚构造的薄抹灰技术。
三、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县域内外墙外保温材料生产质量和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及验收的监管。
县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申报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在建小区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县城区居民服务中心结合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既有小区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域内所有营业性场所排查工作;负责城区内食品、药房、烟酒店及餐饮业等其它经营场所。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排查城区内网吧、书画、游戏厅、歌厅;
县委宣传部负责排查城区内书店、影院;
县交通局负责排查城区内机动车修理、机动车保养服务;
县卫健局负责排查医院、诊所、卫生院、美容美发、保健;
县公安局负责排查城区内洗浴、住宿、印章刻制;
县商务局负责排查城区内超市、各类批发市场及集贸市场;
无极镇负责排查城中村各营业性场所。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采用外墙外保温建造形式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其他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分管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四、排查治理步骤
(一)排查建账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完成隐患排查任务。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县级督导考核,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负责实施,部门协调联动”原则,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住建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促本系统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积极进行隐患排查。住建局可采用聘请第三方服务、组织专家评定核查等多种形式,对县域内采用外墙外保温建造形式的既有、在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在核验既有建筑项目设计文件、竣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逐个踏勘查验,逐个核定隐患等级明确治理时限,以乡镇(城区居民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建立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好汇总分析。排查核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签字画押、逐级背书”的要求,压实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人)、使用单位(人)、管理单位(人)〕、排查单位、排查核查人员各方责任。确保排查项目无遗漏,隐患等级确定准确,彻底摸清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的隐患数量、隐患等级等详细情况。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督促产权和建设单位,逐个建筑物制定治理方案,同步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20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要完成隐患治理任务。对于排查出存在隐患的项目,各乡镇、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建设单位〔产权单位(人)、使用单位(人)、管理单位(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治理标准、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依法按基本建设程序自行进行治理。隐患治理项目需办理建设手续的,要依法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治理。各责任单位要对改造治理项目严格把关,对履行建设程序的治理项目,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并及时报住建局备案。住建局负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于不需办理建设手续的治理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向住建局报备。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要“一楼一策”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实施重点攻坚,确保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治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整个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完善相关安全管理措施。要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要加强对新建、在建项目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督查和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源头关,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管控,开展监督抽查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防质量不达标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住建局要严把设计关,督导勘察设计、审图单位严格消防设计审查,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决不允许施工;要严把进场关,督导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做好外墙外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工作,对燃烧性能不达标的坚决退场处理;要严把验收关,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决不允许使用。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要严把执法关;要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生产、流通、进场、使用等各环节,实行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不出问题。县消防大队要研究针对性战术战法,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督促产权单位(人)加强对既有建筑定期检查维护,进行常态化管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排查治理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卫健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联席办公机制,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控整体进度、严格督导推进,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分管的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类建筑的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合力全力攻坚。
(三)强化督导推进。在治理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层级监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各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推进,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督导检查,进行半月通报。对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要进行约谈。对逾期完不成排查治理任务的,依法依纪提出问责建议。对不配合或治理不彻底的要通过下发《督导单》等各种方式加强督导督促。对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工作。一是做好台账填报和工作总结。住建局要在各时间节点填报《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以下简称“台账”)、《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撰写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分别于5月10日、7月5日、11月5日前上报市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住建局负责台账填写,经各单位组织建设(产权、使用、管理)单位(人)确认后,住建局安排专人汇总台账、填报汇总表并形成工作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将台账、汇总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和25日前报市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无极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表
 
附件1
无极县建筑物外墙外保温材料阻燃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伟青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翟永红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兰英占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立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翟彦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明明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永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亚飞 县财政局局长
段欣波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牛印同 县民政局局长
甄军法 县发改局局长
任立坡 县卫健局局长
彭 彬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中林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张景青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李占飞 县教育局局长
朵晓永 县城区居民服务中心主任
寇庆民 无极镇党委书记
赵君明 七汲镇镇长
柴琪宸 大陈镇镇长
张 勇 北苏镇镇长
雷永峰 张段固镇镇长
魏耀辉 郭庄镇镇长
郝洪涛 郝庄乡乡长
刘玉峰 东侯坊乡乡长
白飞龙 高头乡乡长
赵英伟 南流乡乡长
韩向东 里城道乡乡长
刘永利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士杰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根强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翟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