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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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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力类型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重大水行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
1
行政处罚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的、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
2
行政处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的、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水工程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等处罚
5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擅自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或未经批准擅自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取水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重大水行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
12
行政处罚
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讯设施以及防汛备用器材、物料的处罚
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
13
行政处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房屋等危害防洪安全活动的;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及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就在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等活动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经营活动妨碍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未编制、未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未经批准对水土保持方案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不符合水功能区划,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和水工程运行安全的处罚
22
行政处罚
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重大水行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
27
行政处罚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
28
行政处罚
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其他建设项目,其建设方案和施工方案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建设过程中拒绝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方案确需改变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处罚
32
行政处罚
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要求采砂的;未随采随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弃料堆体或者采砂活动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装运违法开采的砂石的处罚
33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滩地设置堆砂场的处罚
48
行政强制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强行拆除的行政强制
1.扣押、拍卖或依法处理违法设施设备的行政强制决定;
2.作出强制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决定的;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49
行政强制
对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强制
50
行政强制
对未经批准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强制
51
行政裁决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水事纠纷裁决
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52
其他权力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项目许可
1.审批权限是否属市级审批;
2.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拟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一律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53
其他权力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许可
54
其他权力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许可
55
其他权力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项目许可
56
其他权力
水利工程建设审批项目许可
57
其他权力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
58
其他权力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
59
其他权力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60
其他权力
占用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61
其他权力
堤顶、坝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62
其他权力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