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法查扣收缴无主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汽车配件的认领公告
为严格规范我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及零部件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拼装车辆上路带来的道路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在近期开展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中,依法查扣、收缴一批无主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各类汽车零部件。现将物品认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领物品范围
本次公开认领物品为专项整治中依法封存的无主报废机动车配件,具体包含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统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各类废旧汽车零部件。上述物品涉嫌为非法回收、擅自拆解、违规存放的涉案物品,无合法权属登记及流转手续,现已全部由我局依法登记封存、妥善保管。
二、认领主体及所需材料
(一)认领主体
上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零部件的合法所有权人、合法权利人,可依法前来办理认领手续。
(二)必备材料
1. 个人认领: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原始购置凭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报废相关凭证等能够证明物品合法权属的原始材料。
2. 单位认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属证明及相关合规流转手续。
所有认领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伪造、变造材料冒领物品,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认领时限及办理地点
1. 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 办理地点:无极县商务局车管办(原招待所4楼东头)。
4. 咨询电话:18533225556
四、相关规定及逾期处置
1. 认领权利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携带完整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核验、办理认领登记手续,逾期未认领的,视为自动放弃物品所有权。
2. 所有认领物品需经工作人员核验权属、登记备案,确认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后方可领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交易、倒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零部件。
3.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需交由具备资质的再制造企业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统一作为废金属交售钢铁企业冶炼处置,严禁私自拼装、改装机动车。
4. 逾期处置:公告期满,无合法权利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权属证明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零部件依法统一处置,处置所得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五、温馨提示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回收、拆解、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及“五大总成”,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我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报废机动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特此公告。
无极县商务局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