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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河北和合化工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罚撤〔2025〕无极-2号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无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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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环罚撤〔2025〕无极-2

 

河北和合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7401542835  

负责人:马莎莎

地址: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我局于2025年5月9日对你单位作出石环不罚决〔2024〕无极-94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复核,你单位2024年11月3日14时启炉过程中颗粒物实测小时值为10.798mg/m,超过排污许可限值10mg/m。由于标记为“启炉”,属于非正常工况,依据《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公告第六条,标记为非正常工况,并且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限定时间内的自动监测数据不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过相关标准的依据的规定。你单位不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石环不罚决〔2024〕无极-94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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