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政府  |  无障碍   |  适老模式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 专题1 > > 行政执法公示 > > 事前公开 > > 部门 > >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无极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的通知
无极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发布时间:2026-07-28    来源: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无极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业务股室:

现将《无极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724

 

 

 

无极县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 评定总体原则

1. 基础遴选范围:优先从全县成长型、发展型个体户中选拔;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户,经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推荐可放宽准入条件。

2. 分类认定规则:一户仅可申报“名、特、优、新”其中一类;同一自然人名下多家个体户,仅允许1家纳入培育库。

3.分类原则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本地分类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自主申报或者部门推荐,由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后,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3. 评审规则:所列条件均为最低准入门槛,多家主体达标时通过综合比选确定最终入库名单。

二、分类来源

1.自主申报认定: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完成自主申报。市场监管部门经走访核实、信息公示等步骤后,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2.部门推荐认定:对有代表性、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三、四大类别准入条件(满足任意一条即可参评)

(一)知名类(侧重品牌、口碑、行业影响力)

1. 经营诚信,产品服务稳定,具备品牌辨识度;

2. 在县域及以上区域、线上平台市场份额、知名度较高;

3. 带动同行提质、积极参与行业活动、热心公益;

4. 各级展会、展销活动获评奖项;

5. 持有具备知名度的自有商标;

6. “小个专”党建工作获表彰;

7. 行业、职能部门专项推荐。

(二)特色类(侧重地域资源、本土业态、特色资质)

1. 经营模式、产品具备独特代表性;

2. 持有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相关认证;

3. 县域及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主体,且主营对应地标产品;

4. 获评县级以上星级农家乐、等级民宿、特色餐饮名店;

5. 行业、职能部门专项推荐。

(三)优质类(侧重经营积淀、技艺资质、产业链价值)

1. 本地经营(含家族传承)满10年且正常纳税,或稳定吸纳就业20人以上;

2. 持有县级及以上老字号、非遗工坊、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等认定;

3. 经营者持有二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县级以上技能荣誉,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从业;

4. 取得产品、管理体系质量认证;

5. 行业、职能部门专项推荐。

(四)新兴类(侧重四新经济、数字化、创新示范)

1. 采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

2. 拥有新业态相关专利、商标,配备专业研发、数字化设备;

3. 自媒体、直播带货、线上文创等线上经营,平台口碑、粉丝规模突出,经营稳定;

4. 各大线上平台同城榜单排名靠前;

5. 行业、职能部门专项推荐。

四、评定负面清单(存在任一情形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1. 上一年度存在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且未完成信用修复;

2. 上一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经营者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