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这一中心,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推动,提升工作合力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把其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重要抓手,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一是全面传达学习。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主管领导做了调度部署。4月份,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政府党组会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有关统计文件、法律法规和省市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7月份,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传达了正谱省长在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听取了县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8月份,县委常委会传达了《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意见》《河北省统计局防治统计造假约谈制度》;9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了《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意见》;10月份,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了《石家庄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县统计局以党组会、机关全体会、调度推进会和警示教育会等各种形式,向乡镇、部门统计干部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有关政策,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家认清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县统计局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出台了《无极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无极县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绝不造假、应统尽统”的浓厚氛围。三是保障依法治统。县委、县政府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履行法定职责,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生态,明确要求严禁将县统计局作为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县统计局协调县委办、政府办两次开展了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筑牢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工作根基。
-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统计普法宣传是引导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关键措施。一是加大宣教力度。县统计局收集整理了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的系列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集印成册并及时下发给乡镇部门;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五经普、“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答疑互动、悬挂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电视台、广播、报纸、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二是强化调度培训。县委、县政府利用经济运行分析会、经济指标调度会、专项纠治推进会等,多次对统计监督和专项纠治工作部署调度,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县统计局作为职能部门,每月定期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和项目单位,开展业务知识和统计监督培训,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同时,充分利用数据上报、业务培训、调研督导等时机开展润物无声的日常教育,引导大家在杜绝造假的前提下,确保做到应统尽统。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把统计法治宣传与“八五”普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不断提升统计法律知识知晓度;设立了打击统计造假举报电话和信箱,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县委组织部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到县委党校进行授课。通过宣教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县各级干部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质量管控,提升执法水平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我县始终树牢质量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数据生产管理流程。一是全过程管控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制度、方法,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做好平台开网日到数据反馈日期间的“日监测”,对上报数据即报即审,每日汇总;落实好运行监测工作“周台账”,及时针对报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调研指导;强化经济运行“月分析”,努力提高统计分析质量,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二是认真开展数据核查。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围绕各专业各领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全面摸清统计数据质量情况。采取平台核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对投资、工业、贸易等各专业全面开展了数据核查,及时修订去年基期数据和今年当期数据。三是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按照县统计局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方案,随机抽取了16家企业,通过“亮证”“询问”“制作检查笔录”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一方面,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监管事项的协调配合,跨部门监管率达到100%,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与专业统计人员同时参与执法过程,做到执法、专业相互促进,并主动查办统计违法案件。2023年5月12日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我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发现石家庄圣帝朗德皮革制品有限公司3月份存在瞒报工业产值问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理,因企业系初次违反统计法,未造成不良影响,依据《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企业给予了警告,并行政罚款1000元,责令企业及时修订到位。此举实现了我县统计监督执法案件的零突破,对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相比,与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有待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单位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日常自查自纠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在统计台账、原始凭证方面不够规范健全;三是部分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统计监督宣传警示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进行部署,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始终保持打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绝不造假、应统尽统”,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优化培训方案,结合自查自纠中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对县乡两级统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培训实用性,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扎实、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基层统计干部队伍。
(二)认真审核,严守质量。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采集、处理、评估制度及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加大专业统计报表审核力度,做到联网直报数据“随报随审、即报即审”;加大数据质量评估核查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制止和预防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深入纠治,全面整改。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认真组织数据核查,明确任务分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处理核查中发现的基础统计资料报送不真、不实、不全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实地核查台账,记录核查对象、核查人员、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确保源头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四)精准施策,健全机制。全面梳理专项纠治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对症下药,着力堵漏洞、补短板,从源头上防患未然。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纠治与统计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集中精力抓整改,又要巩固成果防反弹,及时进行“回头看”,巩固专项纠治成果,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202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