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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    来源:无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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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的公示

 

近期,无极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无极复康精神病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无极县医疗保障局对其依法、依规追回了违规基金并进行行政处罚(无医保罚决2026017号),现予以公示

2.无极县医院存在超限制用药、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无极县医疗保障局对其依法、依规追回了违规基金并进行行政处罚(无医保罚决2026018号),现予以公示

3.无极县中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无极县医疗保障局对其依法、依规追回了违规基金并进行行政处罚(无医保罚决2026019号),现予以公示

 

 

  无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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