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
食品添加剂、12000吨饲料添加剂产品优化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12000吨饲料添加剂产品优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9222881
电子邮箱:wjxkfqspj@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1、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食品添加剂、12000吨饲料添加剂产品优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创业大道5号
3、建设单位名称: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简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创业大道5号、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8′20.443″,北纬38°13′33.853″。厂区东侧为养鸡厂,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石家庄犇牛明胶有限公司,南侧为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侧480m处的北合庄村。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24386.8m2(36.58亩),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增200m2洁净包装间位于四车间内。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对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更新车间设备,利旧部分设备,更新中和槽(酸碱中和槽)、多效浓缩设备(预浓缩、双效浓缩)、流化床干燥机、真空耙式干燥机、灭菌釜、冷却釜、制冷机组、离心机、混合机、储罐等生产设备,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食品添加剂3000吨、饲料添加剂12000吨、蒸汽冷凝水4000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夹套蒸汽冷凝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
车间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双效蒸发器处理后,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废气治理设施用水,双效蒸发器残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设备夹套蒸汽冷凝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经管道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含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真空泵产生的废气(三甲胺、臭气浓度),预浓缩、双效浓缩工序产生的废气(水蒸气、三甲胺、臭气浓度),危废间及化验室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食品级甜菜碱磷酸盐、食品级甜菜碱烘干包装工序以及饲料级甜菜碱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水蒸气、颗粒物),饲料级甜菜碱混合、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饲料级复合甜菜碱加料混合工序和饲料级复合甜菜碱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饲料级复合甜菜碱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水蒸气、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设施收集的废气(颗粒物、三甲胺、臭气浓度)。
1.有组织废气
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新增)处理,真空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预浓缩、双效浓缩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冷凝处理,危废间及化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这些废气一同通过“氯乙酸钠喷淋塔TA002(现有)+1级水吸收塔TA003(现有)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品级甜菜碱磷酸盐烘干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4(新增)处理,食品级甜菜碱烘干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5(现有)处理,饲料级甜菜碱烘干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6(现有)处理,饲料级甜菜碱混合、筛分、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7(现有)处理后,这些处理后废气一同引至布袋除尘器TA008(新增)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饲料级复合甜菜碱加料混合废气经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TA009(现有)处理,饲料级复合甜菜碱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冷凝+旋风除尘器TA010(现有)+布袋除尘器TA011(现有)处理,饲料级复合甜菜碱包装废气经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TA012(现有)处理,这些处理后的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TA013(新增)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标准要求;三甲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及表2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集气罩、管道未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标准要求;三甲胺、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及表2标准。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的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纯碱、玉米芯粉、钙粉、抗结块剂包装袋及氯乙酸外包装袋;危险废物为氯乙酸内包装袋、双效蒸发器产生的残渣、实验废物;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第四章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082t/a,NOX:0.245t/a,颗粒物:0.860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