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万飞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蛋白质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庄市万飞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蛋白质添加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9222881
电子邮箱:wjxkfqspj@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1、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万飞科技有限公司食用蛋白质添加剂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3、建设单位名称:石家庄市万飞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木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大陈镇的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北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38°13'35.720",114°58'26.600",西侧为石家庄瑞邦饲料有限公司,东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河北戴诺思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建设生产车间等建构筑物。购置搅拌脱色罐、静置罐、中转罐、板框压滤机、离子交换过滤器、精密过滤器、膜过滤器、蒸发浓缩器、喷雾干燥器、罐装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对现有工程生产的食用明胶水溶液进行精深加工,年产415吨食用蛋白质添加剂。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板框过滤机冲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冲洗废水、PP熔喷滤芯冲洗废水、废微滤膜冲洗水。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现有工程建设的厂区污水厂,再排入无极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无极信环水务有限公司(无极县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食用蛋白质添加剂喷雾干燥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被收集废气(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食用蛋白质添加剂喷雾干燥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站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废白土、废沸石、废板框过滤袋、废PP熔喷滤芯、废微滤膜、袋式除尘器废滤袋、除尘灰、废油脂、大胶体杂质、原料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活性炭、废白土、废沸石、废板框过滤袋、废PP熔喷滤芯、废微滤膜、袋式除尘器废滤袋、除尘灰、废油脂、大胶体杂质、原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后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再生后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分类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四章“生活垃圾”及《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项目污染物排污权为COD:10.312t/a,氨氮:1.031t/a,SO2:0.044t/a,NOx:0.131t/a,VOCs:0t/a、颗粒物:4.032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