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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及发动机再制造上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3    来源: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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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及发动机再制造上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9222881

电子邮箱:wjxkfqspj@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创业大道2号

邮编:052460

1、建设项目名称: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升级改造及发动机再制造上线项目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无极县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院内

3、建设单位名称: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洺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河北慧旅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院内,厂址中心位置为北纬38°5′30.098",东经114°52′57.546"。厂区北侧紧邻道路,隔路为中国无极专用汽车制造产业基地--共享喷漆中心,东侧紧邻闲置厂房,西侧紧邻闲置厂房,南侧均紧邻空地。项目在现有的厂区东车间内,增加相关报废机动车拆解设备及拆解工位;在厂区西车间增加发动机再制造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量为:1.报废机动车拆解量:预计年产量达到25000台/报废机动车拆解量(小车拆解量)。2.发动机再制产量:预计年产量达到8000台/发动机再制造量。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总产能不变。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清洗废水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大小车切割过程废气(颗粒物)、喷砂工序废气(颗粒物)、拆解预处理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危废间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喷漆晾干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未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小车预处理有机废气经现有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大车预处理有机废气经现有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小车切割工序废气经现有袋式除尘器+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大车切割工序废气经现有袋式除尘器+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间废气现有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有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喷砂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

拆解预处理工序、危废间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切割工序、喷砂工序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漆晾干废气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生产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清理废杂物、清洗沉渣、除尘灰、废除尘滤袋、废玻璃砂、不锈钢球收集后外售;拆解工序产生的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 、废安全气囊、废液化气罐、废制冷剂、废空调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拆解工序产生的废镍氢电池、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锂聚合物电池回收企业处置。

危险废物:油泥、废油堵、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废镉镍电池、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密封胶、含铅汞等有毒物质的部件、隔油池废油、沉淀池沉渣、废吸油毡、沾油废手套、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均分类收集后,暂存现有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实施)第四章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COD:0t/a,NH3-N:0t/a,SO20t/a,NOx:0t/a,颗粒物:6.010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t/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