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无极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河北无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位于消防站东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2143.4平方米(18.22亩),地块四至为北至东东侯村,东至经济开发区,南至创业大道,西至第二消防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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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