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无消行罚决字〔2026〕第 0012号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无极县文苑中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希望东路2号,石家庄市无极县城北新区新城东路2号(仅限高中部),法定代表人:郭敏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MAE3MM2J3D。。
现查明 2026年5月29日,无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无极县文苑中学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责令其2026年6月4日前改正。2026年6月9日对你单位进行监督复查时,你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落实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你单位以上行为违反《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21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无消限字〔2026〕第0059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6〕第0244号)、受委托人解玉阳的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复查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无极县文苑中学罚款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到邮储银行无极县无极路支行缴纳罚款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河北省无极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河北省无极县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极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