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2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2号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2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批次尖椒、大葱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尖椒、大葱。被抽样单位:无极县霞子蔬菜店。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责令整改;作出处罚决定的适用法律依据: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9元(壹佰零玖元);3、罚款1891元(壹仟捌佰玖拾壹元)。 决定书编号:无市监处罚〔2026〕8号;企业已于2026年1月5日整改完毕。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