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6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6号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6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大葱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被抽样单位:无极县珍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责令整改;作出处罚决定的适用法律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无市监石不罚〔2026〕1号;企业已于2025年11月5日整改完毕。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