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7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7号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5年第37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批次大葱、尖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大葱、尖椒。被抽样单位:无极县惠诚大福源生活超市。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责令整改;作出处罚决定的适用法律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元(贰拾柒元整);2.罚款1973元(壹仟玖佰柒拾叁元整); 决定书编号:无市监石不罚〔2026〕15号;企业已于2025年12月10日整改完毕。
2026年2月9日
